40.致昂利·腊韦 89  [1891年]4月7日

  普瓦提埃
  [草稿]
  [1891年]4月7日[于伦敦]
  如果您在本月15日左右开始工作,那末,5月初就可把第一章寄给拉法格;这样,您完成一章就寄给他一章。6月末,您可以结束全部工作;而7月份,我想,您就能收到新版 脚注1 的校样;不过,这并不取决于我一个人。这样,我们大概在9月份即可出书。


  脚  注

脚注1 弗·恩格斯《家庭、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》。——译者注


  注  释

89 此信是一份草稿,恩格斯写在昂·腊韦1891年4月1日给他的信上。恩格斯的原信没有找到。——第71页。